一是,特区依据基本法维护和落实(shi)中央全面管治权。比如,根据基本法的规定,由中央行使国家的主权,特区作为国家的一个地方,没有“自决权”。二〇一四年澳(ao)门有团体发起所谓(wei)的(de)“公投(tou)”活动,公然挑战国家主权,特区落实基本法的规定,依法(fa)予以禁止。根据基本法的规定,中央对特区政治体制发展拥有主(zhu)导(dao)权和决定权。二〇一二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(ding),修改基本法(fa)附件一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,特区政府根据全国人大常(chang)委会决定完成本地选举法律的修改工作并(bing)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和备案,维护中央管治权(quan)的权威。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