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一国两制”方针符合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,是实现国家统一,保持特区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。澳门特别行政区基(ji)本法是“一国两制”方针的法律化、制度化。在“一国”方面,特区(qu)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,直辖于中央(yang)人民政(zheng)府。中央(yang)行使对特区的全(quan)面管治权,包括直接行使(shi)的权力和对特区高度自治权的监督权。特区负有维护国家主权、安全、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。在“两制”方面,中央授予特区享有高度自治权,实行“澳人治澳”,保持澳门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。基(ji)本法是“一国两制”方针政策的法律保障,要贯彻落实“一国(guo)两制(zhi)”的方针政(zheng)策,就必须严格依照基本法治理。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