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一国两制”方针符合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,是实现国家统一,保持特区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。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“一国两制”方针的法律(lv)化、制度化。在“一国”方面,特区是国家不可(ke)分离的部分,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。中央行使对特区的全面管治权,包括直接行使的(de)权力和对特区高(gao)度自治(zhi)权的监(jian)督权。特(te)区负有维护国家主权、安全、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。在“两制”方面,中央授予特(te)区享有高度自治权,实行“澳人治澳”,保持澳门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(qi)不变。基本法是“一国两制”方(fang)针政策的法律保障,要贯彻落(luo)实“一国两制”的(de)方针政策,就必须(xu)严格依照(zhao)基本法治理。
Copyright © 2008-2018